2005 年 (第十四屆) 中文學校校際書法比賽辦法
Registration form - Registration form for Calligraphy
Contest 2005.
1. 主旨: 提高中文學校學生練習毛筆字的興趣及能力.
2. 主辦: 大華府地區中文學校聯誼會
3. 日期: 2005年 10 月22日 (星期六)
10:00am – 1:00pm
4. 地點: 代表處文化中心
5. 參加資格:
1. 本會會員學校本年度已註冊之學生
2. 年齡在六歲至十七歲之間
3. 上屆各組比賽獲優等獎者, 不得再參加同一組之比賽.
6. 分組: 小學第一組: 美國學校一, 二年級之學生
小學第二組: 美國學校三, 四年級之學生
小學第三組: 美國學校五, 六年級之學生
初中組: 美國學校七, 八年級之學生
高中組: 美國學校九至十二年級之學生
新移民: 以來美國未超過三年為限
新移民低年級組: 美國學校一至五年級之學生
新移民中年級組: 美國學校六至八年級之學生
新移民高年級組: 美國學校九至十二年級之學生
7. 書寫內容: 1. 字體以正楷為準,
字的大小約兩吋見方
2. 聯誼會為各組選定不同的十二個字, 其中六個字事先公佈
(見附件),
另六個字密封至現場,
於比賽時公佈.
8. 評審: 延請三至六位目前非任教於會員學校, 且對書法有造詣之人士擔任
9. 評分原則: 筆劃
–
注重基本運筆原則, 尤以橫豎為主 (40%)
結構
–
上下左右, 力求勻稱適當, 疏密有致 (40%)
概觀 - 講求整齊清潔 (20%)

10. 比賽規則: 1. 比賽時間以一小時為限, 參加比賽者必須準時繳卷 , 若有未書
寫完畢者以棄權計
2. 比賽採無記名方式, 作品一律由主辦單位編號. 參賽同學不得
在參賽作品上書寫姓名, 校名或記號等, 否則將予以作廢
3. 書寫錯別字, 評分與否以評審共同之決定為定準
11. 注意事項:
1. 參賽同學請遵照所附比賽時間表準時報到及進場
2. 參賽同學必須按照所領取號碼對號入座
3. 參賽同學請自備毛筆, 硯台, 墨汁
4. 紙張
(十五格之九宮格紙) 由主辦單位提供, 但以兩張為限,
(最後由參賽同學自選一張繳卷)
12. 榮譽: 1. 每組擇優入選三名 (將不分名次表揚), 皆可獲頒獎狀及獎品, 並
於本地區華文新聞媒體上公佈名單及作品
2. 凡參賽同學皆可獲得獎狀及紀念品以資鼓勵
13. 報名: 1. 各校每組之報名人數以兩人為限
2. 參賽同學的報名組別以美國學校年級為準, 如經檢舉或發現有其
它不實之情, 將取消參賽資格或追回已得之獎狀及獎品
3. 報名截止日期為十月十一日 (星期二), 郵戳為憑, 恕不接受逾期或
臨時報名
4. 已繳會費之會員學校, 報名費每人十元, 恕不退還
5. 尚未繳會費之會員學校, 報名費每人二十元, 恕不退還
14. 其他: 1. 對評審結果有異議者, 得於賽後三日內透過校長提出書面說明,
如屬內容性問題(如評分高低等), 主辦單位則尊重評審的決定.
如屬技術性問題(如計分錯誤, 抄寫錯誤等), 主辦單位則於一週
後以書面回覆處理
2. 遇有突發狀況, 會員學校授權聯誼會總幹事全權處理之
3. 本辦法於1995年經會員學校校長投票通過後實施
15. 聯絡: 邊海嶼 703-886-1393 (O)
16. 請將報名單及報名費於十月十一日前寄至, (支票抬頭請寫 WMACS)
WMACS
c/o
Hai-Yu Bien